范狂夫
应景搅和一局。昨天(2018年3月3日)新闻联播报道,在「两会部长通道」当中,司法部部长张军板着一张忧国忧民脸做久经考验状出场,兲命昭昭的宣布「12348中国法网」正在紧锣密鼓开发中,不日即将上线为修宪献礼向人民领袖致敬。
砥砺奋进五年来,「依法治国」口号越喊越响亮。并且不仅仅是口号,主席台前三排还在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蹄疾步稳的大力推进中。除了手拍(还没来及修正的「错误的和反动的」)宣誓就职之外,方方面面都在全力配合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那么回顾往事,很多法律专业的朋友已经科普过了,「当年」社会主义法制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人民律师」的主要责任是协助公检法说服犯罪嫌疑人「坦白从宽」。而到了改革春风吹满地之后,法律的形象(字面意义)变成了一架天平,号称「正义从不缺席但总是迟到」,而资本主义律师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这就是造成啥「二律背反」什么的「悖论」,一方面强调腐朽的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向钱看,讼棍为了捞钱刷声望,不惜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抓住一切法律当中的破绽钻空子,替被告脱罪洗白。
另一方面强调进步的社会主义社会全国一盘棋凝心聚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历史の五对负重轮滚滚向前,但凡妄图逆潮流而动的螳臂挡车的跳梁小丑钦定被碾为齑粉,可能其中「误碾」了一些倒霉催的龙套炮灰,但是哪朝哪代没有冤死鬼,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这都是必要之恶,为了从一场胜利走向另一场胜利直到最终胜利而付出的一丁点代价而已。
所以,哪怕以一个法律外行的视角,仅凭公开新闻和生活经验也可以判断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种「人类智能」或「人工智障」有两种激励函数:原告胜、被告胜;或官府胜、民间胜……注意除了「公诉」之外不见得官府一定等于原告。
同时,以一个不入流码农数学渣的视角,判断出「人工智能」仅仅在有限的自然数(比特)集当中工作,顶天了不过是ℵ0规模,用来衡量物质世界那ℵ1现实尚且不足,何况人类意识那至少ℵ2的复杂度哉?这种「一切依靠人工智能,一切为了人工智能」的路线,是削足适履。
另外,在另外一个回复当中已经转贴了另外一个站点的相关论述:
范狂夫:儒学为何没发展成为像基督教那样的宗教,并形成一种独立于王权的势力?只要宣称有个至高无上的东西凌驾于所有人之上,基本上不是宗教也是有宗教色彩。现在还有「科学教」,诞生之初也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而后面的发展与历史上一堆邪教没有区别。
可以认为,强调一个全知全能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雅威阿拉以及“天”、“道”,是独神论邪教的第一阶段;而强调一个无所不能的集合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党”、“人民”、“主体”,是独神论邪教的第二阶段;而到了近现代科技昌明民智大开之后,独神论邪教进入了第三阶段:强调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物理。
第三阶段的独神论邪教的最新发展,是“AI教”,核心教义就是「AI万能!AI怎么会错?AI做的事,能算是错么?」与其它宗教没有区别,教会仍然由“至高无上的东西”的代言人把持。对“科学教”来说,就是科学家;而对“AI教”来说,就是各种人工智能算法发明人背后的赞助商。
教会的权力分配,排除赞助因素之后,由「神学造诣」决定,负责阐述意识形态。对教义钻研不够深入的人无法进入教会,而深入程度决定教会内的职称。对于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独神论邪教来说,是文史哲方向的大拿;而对于第三阶段「规则」独神论邪教来说,是理工科方向的大拿。
也就是说,作为「协助」人类的「人工智能」本身「或许」没有问题,如果其结论建立在「中性」的操作之上的话,比方说搜索了计算了什么的。但是众所周知,除了纯粹依赖真理的数学计算之外,即便是「搜索」也有首页头条赞助费之类「干扰」。
那么,开发和维护这「法网无情,法庭无义」全套系统的那些「人类」,到底使用了什么「激励」函数「训练」人工智能呢?若是「识大体顾大局懂政治讲规矩守纪律」「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阶段」,还可以振振有词「AI怎么会错?AI做的事,能算是错么?」将在数学和计算机领域的造诣远不如从小比人聪明还比人努力的神童大少爷的普通贱种屁民堵嘴封口,再以武德充沛狼牙棒威胁那些「数学和计算机造诣与良心都过剩」的天灵盖,那就是「球安民乐岂不美哉」之河清海晏歌舞升平の太平盛世钦定如尔等所愿了也。
补充,目前兲朝法律当中BUG(读作「八阿哥」)不少,比方说「错误的和反动的」宪法里面没有规定主席提名总理被否决之后应该怎么办。
所以,纯粹从技术角度出发,训练「人工智障讼棍」也有两条路线: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维护反动的腐朽的现状;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寻找反动的腐朽的现状之破绽。
无论「官方」那「12348法网无情法庭无义」挪动屁股坐到哪一边,另外一边都有对台戏可唱。如此即可激化矛盾制造冲突增加剧情跌宕起伏程度,以满足河清海晏歌舞升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好形势下人民群众那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需求,繁荣红色文艺事业……球安民乐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