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狂夫
把前一阵在其它站点的发言复述过来。
这个「儒学」的外延太大,其实包括了很多内涵各不相同的意识形态,互相之间甚至会形成敌对关系,不能一概而论。
简单说,孔子开创的「儒家」,是伦理学流派,对抽象名词的态度是敬而远之,算不上宗教。
而董仲舒开创的「儒教」,是结合了「阴阳家」的学说,形成的类似耶教那种与君权并立的神权体系。首任教主董仲舒赤膊上阵亲自装神弄鬼,企图干涉政治运作,然后被打倒了。
再然后阴阳家就被儒家踢出去找道家合作变成道教了,这「道教」野心更大,企图建立绿教那种政教合一的神权体系,「黄巾起义」我们都知道了,然后也被打倒了。
而后来曲阜玩的那一套,是「蠕教」,或曰「懦教」,是中央集权体制下复辟先秦奴隶制伦理的彻底反动的愚民宗教,尤其是和各种「武德充沛の外宾」结合起来「兲命昭昭」的时候,其作用就是忽悠汉族屁民永远「费拉不堪」下去。
回到「儒学」话题,既然各派有个公认的祖师爷孔子,那么这就是「儒/蠕/懦」们唯一的共同点。只要「教义」符合「三纲五常」等伦理学共识,就算「儒」,而意识形态完全可以千差万别甚至截然对立。
比方说从本体论角度观察,「儒学」既有客观唯心主义的程朱理学,也有主观唯心主义的陆王心学,还有唯物主义的张载王夫之气学。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山头,比方说后继无人的「胡宏性学」。
如果对照西方哲学术语,「儒学」发展史上,理气一元还是二元的争论,理在气先与否,知行合一与否……都是西方哲学史和神学史上出现过话题。这不是说西学东渐或东学西渐,而是证实了人类对于一些形而上的内容,思考路径殊途同归,过程也大同小异。
也就是说,如果「儒学」发展成为西方历史上那样地位的宗教,这帮「儒/蠕/懦」互相就能打出狗脑子来,纷纷表示自己是正统别人是异端,杀个血流成河并不奇怪。
相关讨论和回复的内容也照搬过来。
这你就错了,红教既是信仰也是宗教,核心教义就是「无神有党论」:忽悠屁民的时候强调「无神」,这时候的「党」是「党组织」的意思,也就是教会;而教会内部争权夺利的时候强调「有党」,这时候的「党」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看不见摸不着还至高无上。
绿皮书里面形容阿拉用了二十多个词,本朝只用了“伟大”“光荣”“正确”三个,看上去很谦虚了。西方的无神有党论是东正教马甲,以苏共和共产国际为典型。而有中国特色的无神有党论,是大救星开始改造的异端,用「人民」这个抽象名词替换了「党」的形象,于是实现了发动「人民」成立革委会打倒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目标。
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和中东早期一堆“唯一神”的教会强调自家这个是真的别人那些都是假的没区别,就说古埃及宗教史,世俗教会之间互相吞并会体现在神格神职互相吞并的记载,而水火不容的独神论教会之间则是取代的关系。哪怕公开承认雅威阿拉是同一个概念,阿拉伯人的阿拉还就是与希伯来人的雅威不兼容,可以认为是以「“人民”神」取代「“党”神」的先例。
基督教当中强调圣灵的那些流派还是独神论色彩浓厚,尤其是东正教等不承认“和子句”的教会。对于耶老爷和耶少爷的关系,历史上一堆异端都被罗马主教打翻在地开除出教,包括但不限于“下凡论”“附体论”“分身论”“出芽生殖论”“特派员论”“博格论”。
其中“特派员论”和“博格论”稍微解释一下,来自塔纳赫原文“耶洛因”(ELOHIM),「神」的复数形式。因此曾有争议,耶老爷是其中一个呢,还是作为“本报特约评论员”那种集体署名?耶少爷是其中一个被打落凡间呢,还是带着任务出差?而这个集体是否只有一个意识,是“特派员论”和“博格论”的区别,我对后者的命名来自《星际旅行》的“博格人”。
神棍会换马甲,这种指代“至高无上的东西”的抽象名词,在北棒叫「主体」,北棒宪法里面已经没有马列喽,这是「“主体”神」打倒了「“党”神」,而「“人民”神」在北棒并不存在有组织的教会。
还有一段算是系统论述了独神论邪教的三个阶段吧
只要宣称有个至高无上的东西凌驾于所有人之上,基本上不是宗教也是有宗教色彩。现在还有「科学教」,诞生之初也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而后面的发展与历史上一堆邪教没有区别。
可以认为,强调一个全知全能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雅威阿拉以及“兲”“道”,是独神论邪教的第一阶段;而强调一个无所不能的集合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党”“人民”“主体”,是独神论邪教的第二阶段;而到了近现代科技昌明民智大开之后,独神论邪教进入了第三阶段:强调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物理。
第三阶段的独神论邪教的最新发展,是“AI教”,核心教义就是「AI万能!AI怎么会错?AI做的事,能算是错么?」与其它宗教没有区别,教会仍然由“至高无上的东西”的代言人把持。对“科学教”来说,就是科学家;而对“AI教”来说,就是各种人工智能算法发明人背后的赞助商。
教会的权力分配,排除赞助因素之后,由「神学造诣」决定,负责阐述意识形态。对教义钻研不够深入的人无法进入教会,而深入程度决定教会内的职称。对于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独神论邪教来说,是文史哲方向的大拿;而对于第三阶段「规则」独神论邪教来说,是理工科方向的大拿。
那么眼睁睁的看着独神论邪教已经进入第三阶段了,文科生咋办呢?这也好办,以前也提到了,「文科生」(或者说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理解的「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把描述「由人的组成的集合」的集合名词,替换为描述「人际关系」的抽象名词。
大概七八年前就有计划了,我说过了要用「仁」翻译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罗尔斯的理论,是政治学的最新进展,虽然无法与数理逻辑那种“严格”相比,但是也有了比较严格的证明和逻辑自洽。这种处理现实社会人际关系的“规则”,应该是文科生(刨去滥竽充数混文凭的那种学位论文里平均每句话中错别字不超过两个就让过的豪门贵种走兽派关系户或其奴才)可以理解的内容。
(先贴这么多吧)